水保要闻

海委召开海河流域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经验交流会议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5月11日至13日,海委在山东省滨州市召开海河流域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近年来海河流域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做法、成效和经验,部署2011年工作重点。海委副主任田友出席会议并讲话,山东省水利厅副厅长尚梦平、滨州市副市长尚龙江出席会议并致辞。
    田友指出,近年来, 按照中央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海河流域相继启动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水土保持项目、太行山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等一批国家重点工程,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土保持部门积极加强和规范工程管理,各项工程效益显著。今年,流域各级水土保持部门要抓住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和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这一重大机遇,结合工作实际,用好、用活、用足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政策和措施,力争使海河流域水土保持工作实现重大突破。要切实抓好新《水土保持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加快水土保持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做到有法必依。同时,要加强交流和沟通,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不断提高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
    田友强调,海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要在关注山丘区建设的同时,重点加强总面积达6万平方公里的平原风沙区的生态治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土保持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认识,重视做好平原风沙区水土保持工作,要加强规划,将平原风沙区的治理工作纳入全国水土保持工作范畴之内。完善法规体系,加大该区的执法能力建设和监督执法力度;加强该区水土保持试点示范工作,总结和推广治理新模式;加强宣传,广泛深入宣传平原风沙区水土流失危害性以及水土保持工作重要性,为平原风沙区的治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会议还研究部署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等工作,并就海河流域水土保持公报编制工作进行了介绍,山东省水利厅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和滨州市水利局进行了会议交流发言。会后,与会代表参观了惠民县簸箕李灌区渠首风沙区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和古护城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海委,流域内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水利(水务)厅(局),河北省廊坊市、沧州市、衡水市及山东省滨州市水土保持部门的3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