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工作紧锣密鼓推进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0年1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后,重庆市立即全面启动了《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以下称《办法》)修订的各项工作,并顺利推进,力争年内审议通过。
2010年12月底,重庆市水利局组建了《办法》修订工作小组,并抽调专人专职负责《办法》的修订工作。为争取《办法》能够在2011年修订出台,于1月制定了工作计划并正式启动,将立法工作分为局内起草、市政府修改论证和市人大审议三个阶段,倒排工期,每一项工作都落实到专人负责,力争7月,确保9月能够提交重庆市人大一审。
目前,重庆市已陆续完成了《办法》修订的资料搜集工作,起草了《办法》初稿,并于2月底召开了水利系统内部统稿会。为了确保立法进度和质量,市水利局邀请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提前介入立法程序。3月上中旬,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市水利局赴广西、云南两省区考察调研。3月底市人大法工委、农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水利局有关领导、专家召开了《办法》修订专家论证会。截至4月中旬,《办法》已先后两次征求了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并多次修改基本完善,市水利局正按照立法程序做好报送市政府的准备工作,预计本月底上报市政府修改论证。
重庆市水利局水土保持处 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