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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将2011年确定为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活动年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进一步推动全省水土保持工作,湖北省水利厅决定将2011年确定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活动年,并研究制定了《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活动年的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了开展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将活动分为工作部署、组织发动、分级检查、事实认定和处罚、跟踪督办、总结等六个阶段进行,拟通过实施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活动年,进一步强化全省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保障湖北经济社会实现绿色增长和生态文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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