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工作任务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进一步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土保持义务,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根据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从今年6月开始,甘肃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工作重点,靠实工作责任,确保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通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努力,目前,已完成了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第一阶段调查登记工作。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目标,第一阶段重点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对重点取土(料)场、弃渣场逐一进行排查,掌握重点取土(料)场、弃渣场所处位置、整治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和目标。全省共对707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调查摸底登记,其中部批项目44个、省批项目144个、市(州)批项目109个,县(区)批项目272个。138个生产建设项目尚未或正在编报水土保持方案,88个生产建设项目的96个取土(料)场、151个弃渣场不同程度地存在水土流失隐患。针对这些问题,甘肃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整改查处工作,目前,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第二阶段整改查处工作全面展开,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已对12个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依法进行了查处,对4个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查处,下发了“水土保持行政处理决定书”。市(州)、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第二阶段整改查处工作也在紧张开展之中。
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监督科 赵艳明供稿、组宣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