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组织 强力推进 河北省连续四年超额完成水土流失治理任务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3年,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绿色崛起”战略部署,扎实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和中央预算内水土保持工程等重点项目,共投入资金10.63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资金3.16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05平方公里,完成坡改梯4.4万亩,连续四年超额完成水利部和省政府下达的水土流失年度治理任务,取得显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是争取资金保投入。积极争取水利部等上级部门支持,在全年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3.16亿元的基础上,从2013年开始,河北省26个革命老区县纳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5年规划(2013-2017),中央计划投资6.4亿元。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二期(2013-2022年)开始实施,十年拟投资23亿元用于河北省水利水保项目。积极协调省财政厅,从2012年起将省级财政资金投入从4000万元增加到4500万元。创新投入机制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探索在小流域规划的指导下,对企事业单位和治理大户开展小流域治理享受国家补助的政策,全年共吸引企事业单位、各类经济组织及农户投入水土保持资金5313万元,群众投劳折款2.1亿元。
二是规范管理重质量。针对工程建设的重要时间节点,先后组织召开了全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作座谈会、全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工作会等,对相关工作进行了调度部署。先后印发了《河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做好2013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项目管理。组织对2008-2012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进行了省级初验,并通过水利部组织的竣工验收。组织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储备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查批复,完成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省级建设方案(2013-2016)。对2011、2012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保持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对2012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水利项目工程进行了省级核查,完成了21世纪初期首水规划水土保持工程四个项目省级年度验收。
三是科学治理上水平。适应河北省生态环境形势发展需要,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积极谋划实施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从2013年开始,在8个山区市每市建设一条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在项目区着力打造景观优美、自然和谐、卫生清洁、人居舒适的良好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