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大对《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进行立法调研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7月30日至31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祁玉林一行赴临汾市就《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进行立法调研。调研组深入临汾市汾西县霍永高速公路富家山隧道弃渣场、乡宁县台头煤矿、襄汾县欧瑞铁矿、尧都区临汾机场等地现场调研人为水土流失防治情况,并在临汾市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临汾市对修订《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2011年3月1日,新的《水土保持法》正式修订实施。山西省随即启动《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配套法规修订工作。经过三年多时间的调研、讨论、征询意见,各项前期修订工作进展顺利。山西省人大调研组人员表示,此次调研,进一步加深了对水土保持的了解,下一步要加快立法进程,力争年内出台《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山西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有关人员陪同调研。临汾市水利局、发改委、经委、财政局、农委、林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煤炭局、住建局、规划局、交通局、电力公司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立法调研座谈会。
山西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
2011年3月1日,新的《水土保持法》正式修订实施。山西省随即启动《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配套法规修订工作。经过三年多时间的调研、讨论、征询意见,各项前期修订工作进展顺利。山西省人大调研组人员表示,此次调研,进一步加深了对水土保持的了解,下一步要加快立法进程,力争年内出台《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山西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有关人员陪同调研。临汾市水利局、发改委、经委、财政局、农委、林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煤炭局、住建局、规划局、交通局、电力公司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立法调研座谈会。
山西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