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委对海南省部分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进一步推进珠江流域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范生产建设活动,履行好流域机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职责,2018年6月28日至29日,珠江委联合海南省水务厅,在相关市县水利部门配合下,对海口市南渡江引水工程、红岭灌区工程2个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去年珠江委组织海南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南渡江引水工程、红岭灌区工程2个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和整改意见。建设单位对照整改意见,组织开展了整改落实工作,但部分问题依然存在。检查组针对项目建设中取、弃土场数量、地点存在变更未履行相关变更手续,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滞后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要求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对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变更情况及时履行变更手续,加强水土保持日常管理,按工程进度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加强临时防护措施,落实好“三同时制度”。
(珠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处 供稿)
去年珠江委组织海南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南渡江引水工程、红岭灌区工程2个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和整改意见。建设单位对照整改意见,组织开展了整改落实工作,但部分问题依然存在。检查组针对项目建设中取、弃土场数量、地点存在变更未履行相关变更手续,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滞后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要求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对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变更情况及时履行变更手续,加强水土保持日常管理,按工程进度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加强临时防护措施,落实好“三同时制度”。
(珠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