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开展河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跟踪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根据《水利部流域机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域机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6〕211号)要求,按照年度检查计划,6月11日-15日,黄委组织河南省水利厅及项目涉及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山西运城至河南灵宝高速公路运宝黄河大桥、沁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黄河下游防洪工程(河南段)、三淅高速豫晋省界至灵宝段等4个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按照水利部信息化监管新要求,采用无人机抽查了各项目取弃土场、施工道路以及扰动面较大的施工现场等,结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座谈等方式,检查了各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水土保持重大变更报批、水土保持设计、防治措施实施、监测与监理、补偿费缴纳、设施自主验收等情况,以及历年监督检查意见落实情况,同时对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性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针对每个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水土保持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并就下一阶段如何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黄委要求工程沿线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责,严格监管,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检查意见,及时整改问题,并强化服务,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各项水土保持工作。
(黄委水保局监督处 张海强 拟稿 朱小勇 审核)
本次检查,按照水利部信息化监管新要求,采用无人机抽查了各项目取弃土场、施工道路以及扰动面较大的施工现场等,结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座谈等方式,检查了各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水土保持重大变更报批、水土保持设计、防治措施实施、监测与监理、补偿费缴纳、设施自主验收等情况,以及历年监督检查意见落实情况,同时对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性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针对每个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水土保持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并就下一阶段如何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黄委要求工程沿线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责,严格监管,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检查意见,及时整改问题,并强化服务,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各项水土保持工作。
(黄委水保局监督处 张海强 拟稿 朱小勇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