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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上中游管理局调研青海省水土保持监测监督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6月21-22日,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工作组对青海省水土保持监测、监督工作进行了调研。工作组采取现场查看、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重点检查了青海省2018年黄河流域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项目典型小流域和监测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套、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制度建立、监测运行、数据整编等情况,对互助县在监督管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给予了肯定,对全省监测、监督工作进展表示满意。青海省水土保持局、共和县、互助县水利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
    工作组指出:一要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时代大势,努力开创水土保持发展新局面。二要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协助做好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统筹安排,抓好管理。同时,实施好省级“两区”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消长分析评价工作,持续做好与省级财政的沟通协调,努力提高监测经费保障率。三要实现监督管理的两个转变。在“放管服”形势下,生产建设项目要从事前事中管理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抓实抓好项目自主验收;要从项目管理向区域管理转变,实现监管全覆盖和精准化。四要加大技术交流与支持。在与青海省水利厅签署的合作备忘录框架内,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发挥技术人才优势,将为青海省开展动态监测、天地一体化监管、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撑,全力帮助做好相关工作。
    工作组强调,水土保持监测是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水土保持信息化的基础,是水土保持监管的眼睛,在政府目标考核、生态环境损害追责、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服务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当前,水土保持监测事业正处在窗口期和机遇期,我们要乘势而上,主动作为,奋发有为,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提升水保监测工的地位和影响力。省、州、县各级水利部门应将水保监测与综合治理、监督管理同等对待,甚至要高看一眼,切实提高对水保监测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
    工作组要求,下一步要下功夫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制定监测点规划。监测点规划要依据全省水土保持规划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立足区域代表性,以服务生产实践为目标导向,坚持常规监测,突出个性指标,建立机构,建设队伍,健全制度,完善设施,提高自动化水平和数据获取能力。二是要强化沟通协调。加大与县级财政的沟通力度,着力落实运行经费;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整合资源,全力保障监测点的正常监测运行。三是要完善硬件配套。抓紧完成共和克才北山小流域的管理房建设、控制站改建任务;完成互助县下沙沟小流域控制站工作桥、监测便道建设;尽快安装两站径流小区和控制站自动监测设备,为全面完成年内监测任务奠定基础。四是要保证数据质量。通过逐步配备自动化设备的办法,全面获取观测数据,尽力做到不漏测,坚决杜绝不作假,从源头上保证数据完整性和可靠性。五是要做好安全防范。目前,两县均已进入汛期,两站一方面要抓住有利时机,加大对降雨、径流、泥沙过程的监测力度,另一方面要积极采取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人员和设施设备安全。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 刘伟伟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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