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辽委对内蒙古自治区部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现场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6月25日至28日,松辽委会同有关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组成检查组对3个部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前,为保障检查质量,松辽委利用无人机遥测先进技术手段,对引绰济辽工程、内蒙古扎鲁特——山东青州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内蒙古段)现场进行了航拍调查,对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认真评价了项目土地扰动、水土保持措施落实等情况。检查中,检查组选取了部分建设现场,进一步核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查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单位关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及技术调查单位对技术调查情况的介绍。
检查组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学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政策,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意识;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要求,对照批复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认真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加强对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的管理,组织监测、监理单位完善建设过程的档案资料。同时,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及整改要求。检查期间,检查组还根据水利部部署和要求,对内蒙古霍林郭勒民用机场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进行了督促。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通辽市水务局、兴安盟水务局以及项目涉及的部分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代表参加了检查。
(松辽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处 供稿)
现场检查前,为保障检查质量,松辽委利用无人机遥测先进技术手段,对引绰济辽工程、内蒙古扎鲁特——山东青州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内蒙古段)现场进行了航拍调查,对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认真评价了项目土地扰动、水土保持措施落实等情况。检查中,检查组选取了部分建设现场,进一步核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查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单位关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及技术调查单位对技术调查情况的介绍。
检查组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学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政策,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意识;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要求,对照批复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认真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加强对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的管理,组织监测、监理单位完善建设过程的档案资料。同时,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及整改要求。检查期间,检查组还根据水利部部署和要求,对内蒙古霍林郭勒民用机场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进行了督促。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通辽市水务局、兴安盟水务局以及项目涉及的部分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代表参加了检查。
(松辽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