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出台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厦门市印发了《厦门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积极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实施方案主要针对各区完成治理任务、监督执法、资金监管、宣传教育、落实绩效等5方面工作情况,采取自查评分与现场核查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计划于2019年1月完成。对各区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向全市通报,对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提出整改落实要求。
考核工作的实施,把水土保持工作目标责任转化为量化考核的指标,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进一步强化落实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步伐,助力厦门市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厦门市水利局 供稿)
实施方案主要针对各区完成治理任务、监督执法、资金监管、宣传教育、落实绩效等5方面工作情况,采取自查评分与现场核查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计划于2019年1月完成。对各区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向全市通报,对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提出整改落实要求。
考核工作的实施,把水土保持工作目标责任转化为量化考核的指标,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进一步强化落实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步伐,助力厦门市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厦门市水利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