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厦门市大力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程序和标准,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精神,厦门市水利局印发了《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通知》要求全面停止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行政审批;强调生产建设单位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和验收的责任主体,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要求和程序,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通知》还明确了自主验收程序、报备手续以及监管手段,指导生产建设单位按程序完成自主验收相关工作。
    自2018年1月10日接受第一个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项目建安·浔江国际(航空港工业与物流园商务办公区2011P23地块)以来,全市已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项目报备29件。自主验收及报备工作的顺利开展,贯彻落实了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精神,提高了生产建设单位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积极性,有效提升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促进“三同时”制度落实。
    (厦门市水利局水保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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