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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严禁在25度以上陡坡开展土地整治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严禁在25度以上陡坡开展土地整治的通知》(冀办传〔2018〕34号),严禁在25度以上陡坡开展土地整治,强化水土保持,促进生态环境修复。《通知》要求严禁将25度以上陡坡纳入土地整治规划和宜耕土地后备资源,严格土地整治项目审查,对于涉及开垦25度以上陡坡的土地整治项目,坚决不予立项;对于山区和丘陵地区利用低丘缓坡开展的土地整治项目,必须在完善配套水土保持措施后予以立项。《通知》要求要强化追责问责,对擅自在25度以上陡坡从事生产建设和土地开垦的及时制止,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开发利用荒山、荒坡的依法查处,对重视不够、监管不力损害生态环境的依纪依规问责。
    (河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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