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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委对青海省淤地坝安全运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8年5月9-11日,黄河水利委员会和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成淤地坝检查组,对青海省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现场,先后实地察看了贵南县、湟中县和乐都区的淤地坝安全运用情况,听取了各市、县水利部门对淤地坝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工作的汇报,询问了管护人员的职责,了解了淤地坝防汛责任落实、防汛预案编制及报批、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进展、淤地坝运行管理及经费落实、宣传培训等情况。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青海省淤地坝建设管理和安全运行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青海省淤地坝建设在治理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方面效益明显,工程运行管护机制健全,防汛责任及管护责任到位,按要求编制并报批防汛预案,保证了工程的安全运用和效益发挥。
    检查组同时要求进一步做好淤地坝工程安全运行工作: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警惕麻痹思想、懈怠思想,加强防汛意识,高度戒备。二是强化制度,落实责任。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公示方法多样化,做到全员防汛,群防群控。三是科学防范,有效应对。完善细化防汛预案,加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注重实际,提前演练。四是及时排查,消除隐患。针对青海省淤地坝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自查、督查,尤其对重点淤地坝进行重点巡查、排查;加强事后监管和跟踪落实,及时整改,消除病险隐患。五是加强培训,安全运行。在汛前对各级责任人采取多种形式的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注重省内外交流,努力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和管护人员业务能力。
    检查组还要求,各有关部门,尤其是县级水利水保部门要全力做好2018年淤地坝安全运用及度汛工作,加快病险淤地坝的除险加固建设,保证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恢复和完善淤地坝功能,保证其继续发挥应有的作用和效益,确保防洪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 吴小勇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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