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水务局组织开展水土保持汛前检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切实防治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保障深圳市治水提质工作成效,服务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大局,深圳市水务局于今年年初研究制定了《2018年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汛前水土保持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于二月初启动开展水土保持汛前检查工作。
按照《工作方案》,本次检查范围主要包括获得水利部、省水利厅、市水务局、各区(新区)环保水务局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全市在建生产建设项目,以及未经审批但可能存在水土流失隐患的全市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检查总体要求是对全市范围内的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督促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等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措施落实、监测和设施验收等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同时,对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据统计,全市在建生产建设项目933个。其中,水利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项目4个、广东省水利厅审批水土保持方案项目10个、深圳市水务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项目671个、各区(新区)水务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项目203个,未取得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已开工建设项目45个。目前水土保持汛前检查工作正有序开展中。一是各建设单位全面自查。建设单位加强建设工地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各参建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发现水土流失隐患,立即制定水土流失整治方案,并抓紧落实整治措施,消除隐患。二是各区(新区)环保水务局全面检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新区)环保水务局组织对对辖区内所有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汛前水土保持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及时反馈,并加强隐患项目的动态跟踪,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市水务局重点抽查。在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技术服务单位对全市生产建设项目(不含区水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重大水土流失隐患项目进行抽查,及时掌握水土流失动态,针对隐患项目督促整改,加大整治督办力度。四是交通运输、住建、城管、建筑工务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业建设工程水土流失预防、治理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本次汛前水土保持现场检查工作将在3月底结束。完成现场检查工作后,各有关单位将根据汛前专项检查结果,建立在建项目信息台账,并进行汇总分析,按照建设项目影响程度、地域敏感度、水土流失隐患及危害程度等,通过下发整改通知书、召开现场协调会、约谈参建单位负责人、上报上级部门,依法查处、动态督查等方式,对照信息台账逐项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提高水土保持方案落实率,消除水土流失隐患,确保安全度汛。汛期市、区水务主管部门还会对责令整改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水土流失或其他涉嫌水土保持违法情况的,一律移交水政执法部门进行处理,并可通过发布公告、媒体报道等形式向社会予以公布。
(深圳市水务局 郑佳丽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