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黄河水保监测中心积极助力西北地区省(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水保[2017]36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办水保[2017]160号)等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2018-2022年)》,促进西北地区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积极发挥技术优势和实践经验,分别协助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局编制完成《青海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2018-2022年)》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2018—2022年)》并通过审查。
    2017年11月,青海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局分别委托黄河水保监测中心编制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黄河水保监测中心紧密联系两省(区)水土保持局,把握其水土保持发展思路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需求,精心组织编制人员认真深入学习相关文件要求,细致研究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技术路线,调查了解青海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流失及防治状况、水土保持监测现状,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圆满完成2项规划编制工作。
    2018年3月19日,青海省水利厅在西宁组织对《青海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2018-2022年)》进行了审查,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该规划承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2018-2022)》,充分考虑了青海省实际情况,提出了新时期青海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总体布局,对后期青海省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有积极的指导作用,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正确,目标与主要任务明确,监测内容立足实际,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同意通过审查。来自青海省发改委、国土厅、环保厅、林业厅、草原总站、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气象科学研究所、水利厅评审中心、水文局及水土保持监测总站等单位的专家参加了审查会。
    2018年2月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局在银川组织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2018—2022年)》进行了审查验收,会议邀请了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松辽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西北土地退化与生态恢复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站、宁夏大学、宁夏水利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专家,与会专家认为:该规划全面分析了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现状和水土保持改革发展需求,提出了新时期自治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的总体部署,指导思想和原则正确,目标清晰,规划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技术路线合理可行,资料翔实,符合相关文件和技术要求,同意通过审查验收。
    两个规划顺利通过审查,对青海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均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两省(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黄河水保监测中心积极融入省(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积极服务地方目标责任考核、生态文明评价,开创流域监测工作新局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下一步,黄河水保监测中心将协助陕西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完成《陕西省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2018-2020)》编制,积极为黄河流域(片)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及动态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为全国水土流失消长评价、地方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做好服务。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 董亚维、王略 供稿 梁其春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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