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河流域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督查工作全面启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依法全面履行流域机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近日,海委专门印发通知,对2018年度海河流域及内蒙古高原内陆河东部流域由水利部批准的68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2018年,海委将按照“提前介入、主动作为、全程管控、跟踪落实”的原则,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为契机,与流域内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密切协作,围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后续设计、取弃土场防护、监测监理工作开展和补偿费缴纳等,采取水土保持工作告知、现场检查、集中约谈等多种形式,对流域内水利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检查,实现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全覆盖和全过程管控。
通知要求,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水利部有关部署和《海河流域新批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机制》要求,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有关项目的调查摸排等工作。各生产建设单位要按照规定,抓紧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工作自查。海委将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海河流域水利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有关情况。
截至目前,海委已通过政府采购技术服务的方式,利用无人机技术开展低空航摄遥感调查,完成了对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北京、河北段)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海委将按照工作安排,组织流域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开展监督检查,不断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
(海委水土保持处 王舒 供稿)
2018年,海委将按照“提前介入、主动作为、全程管控、跟踪落实”的原则,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为契机,与流域内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密切协作,围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后续设计、取弃土场防护、监测监理工作开展和补偿费缴纳等,采取水土保持工作告知、现场检查、集中约谈等多种形式,对流域内水利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检查,实现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全覆盖和全过程管控。
通知要求,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水利部有关部署和《海河流域新批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机制》要求,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有关项目的调查摸排等工作。各生产建设单位要按照规定,抓紧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工作自查。海委将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海河流域水利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有关情况。
截至目前,海委已通过政府采购技术服务的方式,利用无人机技术开展低空航摄遥感调查,完成了对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北京、河北段)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海委将按照工作安排,组织流域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开展监督检查,不断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
(海委水土保持处 王舒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