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委完成2017年度水土保持三项重点任务考核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推进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水土保持监测以及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客观评价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三项重点任务工作成效,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水土保持三项重点任务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1月3日至17日,珠江委派出4个工作组对负责考核的云南、贵州、广西、广东四省(自治区)水土保持三项重点任务工作进行考核。
考核工作开展前,珠江委及时制定了考核工作方案,细化了考核内容、量化了赋分标准;组建了由珠江委副主任谢志强、总工程师程国银带队的4个考核组,并组织考核人员进行培训,集中学习相关文件要求,熟悉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要求;提前与各省(自治区)协调联系,督促各省(自治区)开展自查自评工作。
现场考核工作中,考核组听取了各省(自治区)关于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查阅了相关内业资料,现场查看了抽查监测点(坡面径流场)观测运行情况,查看了水土保持信息系统硬件设备部署、数据录入和运行情况,并与各省(自治区)水利厅交流、反馈了考核情况和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
从本次考核的四省(自治区)三项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看,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方面,除广西区已纳入市县党政综合考核外,其他三省仍处于办法制定和协调推进阶段,与水利部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方面,总体推进情况较好,基本完成了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的各项任务。四省(自治区)是区域“天地一体化”监管示范省份,均按要求组织开展并完成了“天地一体化”监管示范工作。
珠江委水保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