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辽委完成2017年水土保持三项重点任务考核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水土保持三项重点任务考核工作的通知》(办水保函[2017]582号)和水利部2017年度水土保持三项重点任务考核实施方案的要求,松辽委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委分管主任为组长,委分管总工、水保处和水保监测中心站有关人员为成员的考核组,制订了考核工作计划,明确了考核标准和尺度,印发了考核工作通知,并于1月9日-16日,分别对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2017年度水土保持三项重点任务工作进行了考核。
考核组听取了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三项重点工作的自查自评汇报,查阅了2017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信息化等方面的佐证材料,现场抽查了辽宁省桓仁县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情况、黑龙江省宾县孙家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点运行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吉林省伊通县“图斑精细化”管理工作情况,根据《水土保持三项重点任务考核赋分标准》进行了考核评分和意见交流。
考核组充分肯定了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水利厅在水土保持三项重点任务推进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推进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二是监测工作扎实推进,制定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了监测经费,发布了省级年度水土保持公报。三是组织开展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管理相关工作。四是加强了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成立了信息化领导小组,落实了省本级水土保持信息化资金,举办了水土保持信息化培训等工作。
考核组对水土保持三项重点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意见。一是水土保持三项重点工作考核佐证材料应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主要资料清单应详细、清晰。二是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的方法和标准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监督检查文件、监测监理报告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等历史数据录入应进一步收集和录入。
(松辽委水土保持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