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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召开2017年度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座谈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浙江省水利厅组织召开2017年度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座谈会,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冯强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水利厅有关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市、区)水利部门水土保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回顾总结了2017年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分析了当前全省水土保持发展形势,安排部署今后一段时期(2018-2022年)及2018年水土保持工作。全省11个设区市分别对2017年度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总结交流,乐清、安吉、温岭、缙云等4个县(市)作了典型发言。
    会议指出,在当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之际,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各地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全力做好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作,坚决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发生。要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理念,扎实开展以生态清洁小流域为重点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水土保持生态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为做好今后一段时期及2018年度水土保持工作,会议要求:一是加快推进综合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要与民生改善、美丽乡村建设、水源地保护等相结合,发挥水土保持工程在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生态宜居、农民生活富裕等方面的基础作用。二是大力加强预防保护,推动美丽浙江建设。加大生态修复力度,维护生态安全。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水土流失面积不扩大、强度不加剧和水土保持功能不降低,维护生态系统稳定。三是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全面深化水土保持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水土流失防治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创新驱动,注重水土保持科技发展,积极探索应用新技术、新方法,全面提高水土保持科技支撑能力。四要持续规范监测预报,服务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推动水土保持监测站点标准化建设,提高监测站点管理能力,提升监测预报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基础作用。五要稳步完善体制机制,适应发展新常态。以全面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浙江省水利厅水资源水保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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