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召开2017年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推进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10月12日,长江委在武汉召开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水利部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推进会精神,对接各省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推动流域水土保持协作网建设,加强流域水土保持信息交流;研讨流域各省水土保持服务支撑长江经济带相关工作。长江委副主任杨谦出席会议并讲话,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派员参加会议,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局长张光富主持会议并作会议总结。
会议传达了水利部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推进会精神,长江委水土保持局、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分别介绍了长江委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工程督查情况及要求、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重点工作及要求;青海、西藏、云南、贵州、四川、重庆、甘肃、陕西、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河南、广西等流域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监测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交流发言。
长江委杨谦副主任就做好当前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既是水土保持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适应新形势要求加强行业管理,提升管理能力与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水土保持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流域机构和各省要加快补齐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工作的短板,扎实推进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为把长江经济带率先建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带提供水土保持基础支撑。二要强化职责,精心组织,全面落实水利部工作部署。各省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保障措施,全面落实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工作部署。流域机构和各省要加强监测与信息化工作的协调对接和成果的共享应用,切实服务于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三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新发展。流域各省要与长江委一道,在水利部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完善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土保持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水土保持重点任务考核、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省级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督导、打造流域水土保持协作平台、积极服务支撑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工作,共同推动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迈上新台阶。
张光富局长就下一阶段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抓紧推进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全面落实水土保持规划,带动各项工作展开;二是明确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工作重点,将责任和压力传导到位;三是加强对流域各地的技术指导,有针对性地做好人才培训和技术支撑工作;四是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为推进水土保持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
长江委水土保持局、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长江科学院水土保持科研所、长江设计院环境公司有关负责人,流域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监测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 供稿)
会议传达了水利部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推进会精神,长江委水土保持局、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分别介绍了长江委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工程督查情况及要求、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重点工作及要求;青海、西藏、云南、贵州、四川、重庆、甘肃、陕西、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河南、广西等流域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监测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交流发言。
长江委杨谦副主任就做好当前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既是水土保持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适应新形势要求加强行业管理,提升管理能力与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水土保持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流域机构和各省要加快补齐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工作的短板,扎实推进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为把长江经济带率先建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带提供水土保持基础支撑。二要强化职责,精心组织,全面落实水利部工作部署。各省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保障措施,全面落实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工作部署。流域机构和各省要加强监测与信息化工作的协调对接和成果的共享应用,切实服务于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三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新发展。流域各省要与长江委一道,在水利部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完善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土保持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水土保持重点任务考核、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省级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督导、打造流域水土保持协作平台、积极服务支撑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工作,共同推动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迈上新台阶。
张光富局长就下一阶段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抓紧推进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全面落实水土保持规划,带动各项工作展开;二是明确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工作重点,将责任和压力传导到位;三是加强对流域各地的技术指导,有针对性地做好人才培训和技术支撑工作;四是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为推进水土保持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
长江委水土保持局、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长江科学院水土保持科研所、长江设计院环境公司有关负责人,流域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监测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