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召开海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推进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水保﹝2017﹞36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7-2018年实施计划>的通知》(办水保﹝2017﹞39号)文件精神,9月25-26日,海委在天津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推进会。
会议传达了郭索彦副司长在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推进会上的讲话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从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两方面工作进行发言讨论,重点讨论了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当前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会议对各地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取得的成绩充分肯定,但仍需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各级部门经费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要求各地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尽快落实2017-2020年省级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工作任务,全力推进省级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工作。
海委水土保持处,海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海河流域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内蒙古、辽宁8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土保持(局)处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站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海委水土保持处供稿
会议传达了郭索彦副司长在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推进会上的讲话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从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两方面工作进行发言讨论,重点讨论了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当前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会议对各地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取得的成绩充分肯定,但仍需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各级部门经费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要求各地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尽快落实2017-2020年省级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工作任务,全力推进省级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工作。
海委水土保持处,海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海河流域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内蒙古、辽宁8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土保持(局)处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站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海委水土保持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