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对陕蒙两省区2015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水保项目进行核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办法》的规定,黄委组成核查组,于8月16日—9月8日,对负责的陕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西部5盟市)2015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水保项目进行了核查。
核查组严格按照《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办法》等有关要求开展工作。随机抽取了陕西省横山区、府谷县,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鄂托克旗、杭锦后旗、土默特左旗、武川县、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等8个项目县(区、旗),对各项措施进行了现场核查。并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询问答疑、查阅资料等方式,从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对两省(区)和核查的8个项目县(区、旗)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解。同时,核查组就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水利水保部门进行了反馈,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黄委水保局 孙浩 供稿)
核查组严格按照《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办法》等有关要求开展工作。随机抽取了陕西省横山区、府谷县,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鄂托克旗、杭锦后旗、土默特左旗、武川县、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等8个项目县(区、旗),对各项措施进行了现场核查。并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询问答疑、查阅资料等方式,从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对两省(区)和核查的8个项目县(区、旗)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解。同时,核查组就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水利水保部门进行了反馈,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黄委水保局 孙浩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