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信息化试点推进会在京召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7月19日,为深入贯彻2017年全国水土保持现场工作会、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工作推进会的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落实《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7-2018年实施计划》有关要求,总结交流水土保持信息化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为全面开展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树立样板、奠定基础,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在北京召开水土保持信息化试点推进会。水土保持司司长蒲朝勇出席会议并讲话,郭索彦副司长主持上午会议并作会议总结,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主任沈雪建到会并讲话。
蒲朝勇司长肯定了水土保持信息化试点工作取得的进展,并从五个方面对加快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的紧迫性。水土保持信息化是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相关制度的必然要求,是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强化行业管理的重要抓手,是推动水土保持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各试点省和流域要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为推动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要进一步理清思路。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重点是要为监督执法、重点治理、监测评价等管理工作服务。在监督管理方面,要通过水土保持信息化手段解决监管不到位问题,及时掌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落实情况,做到精准监管,保证监管到位不缺位。在重点工程管理方面,要应用遥感、无人机等手段,强化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监管。在监测方面,全面应用卫星遥感手段,开展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分析年度全国及各级行政区水土流失消长变化。三是要进一步明确任务。数据录入是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的基础。各试点省要抓紧开展“十二五”以来的水土保持历史数据录入工作,推进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要利用最新遥感影像开展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对于发现的疑似违规项目,流域机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实处理。要形成中央与地方相互协调、流域机构与各省密切配合、成果共享、上下联动、合力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的工作机制。四是要进一步细化实化措施。各试点省要充分发挥省级水土保持监测机构的力量和作用,根据工作目标、要求、措施和时间节点,针对存在的机构、人员、经费以及数据录入和管理制度等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五是要提前谋划经费保障。各省(区、市)要按照水土保持信息化实施计划,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将信息化工作经费列入2018年预算。
郭索彦副司长对下一步试点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二要进一步细化落实各省(区、市)制定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分工;三要全力保障信息化工作的经费;四要做好信息化推进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五要及时做好试点工作的总结。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沈雪建主任从做好遥感影像的落实、加快完善相关技术规定、积极做好业务技术支撑等方面提出了推进信息化工作的意见。
黄河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处),北京、山东、河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陕西等8个试点省(区、市)水土保持局(处)及监测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进行了交流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