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朝勇司长调研督导青海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7月13-16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蒲朝勇司长一行到青海省玉树州调研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并督导全省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
调研组一行现场考察了玉树隆宝滩国家自然保护区、玉树市河湖水生态治理、三江源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等工程项目,并与玉树州政府相关部门以及所辖六县水利局进行了座谈交流。蒲朝勇司长指出,玉树州地处三江源,在全国的生态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搞好水土保持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玉树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一是结合玉树水生态文明建设,在重点区域实施水土流失生态治理,打造美丽安全生态环境。二是依法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实行最严格的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决控制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三是加强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科学布设并改造升级现有监测点,保障监测点的运行维护,通过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开展水土保持监测,为“三江源”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在听取青海省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汇报后,蒲朝勇司长指出,切实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是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制度的具体要求,是开展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的基础,也是提高行业监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手段,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要求紧迫。各级水土保持部门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水保〔2017〕36号)和《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7—2018年实施计划》(办水保〔2017〕39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理清思路,明确职责,全力做好监测和信息化工作,推动水土保持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一要厘清行政管理和监测机构的职责,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扎实推动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监管重点监测及监测点等经常性监测工作的开展,按年度发布全省及县级行政区域、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消长变化情况,强化监测成果在管理工作中的应用。二要做好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数据录入、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重点工程精细化管理和技术培训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水土保持信息化能力和水平。三要统筹谋划,尽早安排,加大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监测和信息化工作经费。要建立监测和信息化成果上下共享、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有序推动监测与信息化工作的开展,同时,蒲朝勇司长对青海省淤地坝安全度汛、中央投资计划执行进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任务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国策宣传教育等工作,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青海省水利厅张伟副厅长和省水土保持局负责人陪同调研检查。
青海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