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组织完成青海宁夏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按照《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开展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6月13日至23日,由黄委水土保持局牵头、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等单位参加组成的水利部第二督查组,对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行了督查。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涉及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三大项目。
督查组根据督查通知要求,通过现场核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对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18年项目项目储备情况和2017年前期工作审批、资金和质量任务分解下达、招标投标、建设管理、质量任务及投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对项目资金整合情况、重点工程验收项目、上半年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信息管理应用系统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督查组先后现场抽查了正在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青海省湟中县、民和县5个项目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西吉县、彭阳县7个项目。
督查组分别在青海省西宁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有关工作汇报,就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向两省区及有关市、县水利水保部门进行了反馈。
(黄委水保局 罗万勤)
督查组根据督查通知要求,通过现场核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对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18年项目项目储备情况和2017年前期工作审批、资金和质量任务分解下达、招标投标、建设管理、质量任务及投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对项目资金整合情况、重点工程验收项目、上半年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信息管理应用系统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督查组先后现场抽查了正在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青海省湟中县、民和县5个项目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西吉县、彭阳县7个项目。
督查组分别在青海省西宁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有关工作汇报,就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向两省区及有关市、县水利水保部门进行了反馈。
(黄委水保局 罗万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