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项目开都河第二分水枢纽及两岸干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水利部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2017年6月14日至15日,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主持开展了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项目开都河第二分水枢纽及两岸干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现场验收工作。参加现场验收工作的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水利局、焉耆回族自治县水利局、博湖县水利局、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建设单位塔里木河流域巴音郭楞管理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开都河第二分水枢纽及北岸地下水开发工程建设管理处,评估单位黄河上中游管理局西安规划设计研究院、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监理、监测和施工等单位的代表。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现场,特别是弃土(渣)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监理单位和评估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自验、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情况和技术评估情况的汇报。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基本履行了水土保持法定程序,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及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基本到位,水土保持确定的防治任务基本得到落实,六项指标均达到批复方案要求的防治目标值,水土保持验收申请材料及相关资料较为完整,数据基本准确可信;水土保持运行管护责任基本落实到位,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项目开都河第二分水枢纽及两岸干渠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焉耆回族自治县和博湖县,为Ⅲ等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拦河引水枢纽工程、北岸干渠工程、南岸干渠工程、弃渣场区、道路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工程于2012年4月开始建设,2015年9月通水试运行。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监督处 边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