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督办约谈水保重点治理工程建设滞后县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6月6日,湖北省水利厅召集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滞后的利川、巴东、大冶、竹溪、罗田、夷陵等6县市区水利(水电)局主要负责人,相关市州水利局分管负责同志和水土保持科科长进行了集体约谈。
会议传达了水利部、省政府和省水利厅有关加快工程建设的一系列精神和要求,通报了截至6月5日全省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验收及建设进展情况,对进度滞后的县市和项目逐个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参加约谈的6个市县分别汇报了各自工程验收及建设情况、进度滞后的原因,明确了下一步加快推进工作的打算和保障措施等。
为促进下步工作的有序开展,湖北水利厅要求,一要强化认识,加强领导。各项目县市区水利水保部门要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加快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建设进度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作为当前重中之重工作来抓,要采取得力有效措施,多措并举,千方百计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二要压实责任,履职尽责。对照总体目标、时间节点、主要措施、工作要求和保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分级负责、各负其责、人人担责、人人尽责。三要细化措施,攻坚克难。按照时间、任务和工期节点要求,制定详细工程进度推进表和实施图,细化到具体的措施内容和图斑地块,优化施工组织,加派机械和人员,全力组织推进。四要注重质量,严守安全。各地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和水土保持工程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精细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同时要严格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突出抓好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时间点的施工安全,确保工程安全和人员安全。五要强化督办,注重协调。市(州)要加强对县(市)工程建设的检查督办和指导协调,做好技术指导,强化检查督办,协调解决项目县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六要做好统计,准时报送。要安排专人负责工程进度统计工作,统一口径,做到真实、可靠,并按时间要求及时上报工程建设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等统计信息。
湖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