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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委组织对安徽省长江流域大型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加强长江流域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2017年5月23—24日,长江委联合安徽省水利厅,以及项目所在地有关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安徽省长江崩岸应急治理工程、引江济淮工程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安徽省长江崩岸应急治理工程是国家172项重大水利工程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治理工程子项,工程治理范围涉及安庆、池州、铜陵、芜湖、马鞍山等5个地市的崩岸段24处,护岸总长度42.17千米。2011年10月,水利部以水保函〔2011〕305号文批复了安徽省长江崩岸应急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007.35公顷,水土保持总投资455.42万元。引江济淮是国家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供水区共涉及安徽省和河南省的14个地市。2015年12月,水利部以水保函〔2015〕569号批复了引江济淮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9655.84公顷,水土保持总投资6.88亿元。
    检查组查看了工程建设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的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重点对水土保持工作组织与管理、水土保持方案变更与后续设计、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前一时期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与建设单位交换了检查意见,提出了整改要求。长江委将尽快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生产建设单位印发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并督促建设单位落实。
    建设、设计、监理、监测、施工等单位参加了本次检查工作,并分别向检查组介绍了工程建设中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长江委水土保持局 周鸿基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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