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宁夏全面简化水土保持行政审批管理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记者10日从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局了解到,宁夏将全面简化水土保持行政审批管理,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与审批方面,宁夏要求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必须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征占地面积在五公顷以上或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五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对自治区级立项,征占地面积不足三十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三十万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跨设区市项目除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权限下放至设区市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同时,宁夏提出水土保持措施总投资200万元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必须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200万元以下的生产建设项目,可以不再要求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对征占地面积在十五公顷以下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十五万立方米、不设取弃土场且无固体废弃物排放、建设总工期在六个月之内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再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除上述情况之外的其他生产建设项目,必须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另外,宁夏还将依法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决纠正“只批不查”“不批不查”等行政不作为和监管不到位行为。
(新华网银川5月10日 记者 邹欣媛)
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与审批方面,宁夏要求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必须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征占地面积在五公顷以上或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五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对自治区级立项,征占地面积不足三十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三十万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跨设区市项目除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权限下放至设区市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同时,宁夏提出水土保持措施总投资200万元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必须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200万元以下的生产建设项目,可以不再要求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对征占地面积在十五公顷以下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十五万立方米、不设取弃土场且无固体废弃物排放、建设总工期在六个月之内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再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除上述情况之外的其他生产建设项目,必须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另外,宁夏还将依法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决纠正“只批不查”“不批不查”等行政不作为和监管不到位行为。
(新华网银川5月10日 记者 邹欣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