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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护佑青山绿水——水土保持助力生态强省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今年3月1日,省水利厅组织志愿者开展《水土保持法》骑行宣传。当天,是《水土保持法》修订实行六周年纪念日。钟正新 摄

    邵阳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水土保持实验基地。 李坤军 摄
    欲见山河千里秀,先保大地一寸土。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愿景,要求“推动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实现从绿色大省向生态强省转变”。这对我省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搞好水土保持,护佑青山绿水!水土保持助力生态强省的实践,正在三湘四水次第展开。

    科技示范,山美水美

    最美人间四月天。春天的三湘大地,柳绿花红,蓝天白云,山美水美。
    森林氧吧、步行小道、休息亭、垂钓区、坡地滑草……位于邵阳市双清区火车站乡莲荷村的邵阳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处处是风景:水土保持林郁郁葱葱,覆盖了一个个山丘;桃、李等经果林枝繁叶茂、花果同枝;昔日光秃秃的边坡被绿油油的草皮覆盖……
    这里是资水中上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土壤以红壤土和沙壤土为主,跑水、跑土、跑肥,一度水土流失严重。
    治理水土流失,措施在山上。在省水利厅支持下,邵阳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大力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山顶戴帽、山腰种果、山脚穿鞋”,打造一个集生态、科研、示范、推广、科普教育、休闲观光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并建设5大功能区,分别为:科普展示与办公功能区、示范治理功能区、观测实验功能区、生态苗圃功能区和城郊水保休闲功能区,打造出了南方典型红壤水土流失治理的标准示范基地。省水利厅水保处处长周国华最近现场调研时认为,邵阳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布局合理、水保工程措施齐全、各分区功能清晰,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和示范推广作用。
    2017年2月,水利部下发《关于公布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通知》,邵阳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涟源市南芙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晋级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截至目前,全省已有7个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即:攸县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位于攸县上云桥镇杨柳村)、茶陵县湖南慧科生态园(位于茶陵县马江镇玄武村)、自治州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位于永顺县高坪乡)、中科院长沙农业环境研究基地(位于长沙县金井镇)、宁乡县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位于宁乡县朱良桥乡云济村)、邵阳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位于邵阳市双清区火车站乡莲荷村)、涟源市南芙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位于娄底市涟源市六亩塘镇新康村)。
    2017年3月,经水利部正式公布,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被评选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目前,全省已有麻阳苗族自治县、新宁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相继成功申报国家级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此外,我省还创建了一批省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国策宣传,入脑入心

    今年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实行六周年纪念日。一大早,一支近80人的水土保持宣传志愿者骑行队伍从省水利厅出发,揭开今年《水土保持法》宣传序幕。 
    国务院明确:“水土保持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我省各级水利部门持续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做到“手机有短信、电视有声像、报刊有文字、广播有声音、会议有手册、政府工作有安排、路上有横幅、墙上有板报、经费有保障”,水土保持意识逐渐深入人心。“十二五”以来,全省印制、张贴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宣传画报等100多万份,设置各类水土保持公益宣传牌3000多块,并在报刊、网络、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刊播水土保持宣传专题专栏,开展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有奖知识竞赛、绘画和摄影等活动。    
    抓住“关键少数”,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进党校试点,提升各级党政干部水土保持理念和意识。在2015年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进党校试点基础上,2016年在全省范围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进党校工作,实现了14个市州的全覆盖。目前,全省已有14个市州近50个县(市、区)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进党校试点工作,其中永州市和张家界市实现了市县水土保持宣传教育进党校工作的全覆盖。

    预防为主,保护优先

    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明确了建立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水土保持补偿费制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制度、水土流失调查公告制度,以及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水土保持设施应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为建设生态强省提供了法治保障。
    生态强省,水保筑梦。我省落实水土保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2015年12月31日,省水利厅在《湖南日报》公布《关于湖南省第三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结果的公告》。公告显示,全省现有水土流失面积37357.47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17.63%,较1999年第二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时减少3035.50平方公里,体现出水土流失面积有所减小、水土流失强度相对降低、土壤流失量逐步减少的总体趋势。
    2017年1月,省政府批复同意《湖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根据规划,我省到2020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500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3500万吨,初步建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到2030年,基本建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分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全省累计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150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3500万吨,水土流失总治理率达到70%以上,坡耕地治理率达到40%以上。
    2017年2月,省水利厅公布的《关于湖南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公告》显示,全省划定6个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预防保护面积16193.53平方公里;划定5个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治理面积10686.63平方公里。
    如何把规划蓝图变为现实图景?“十三五”期间,我省将以“保护生态环境、夯实生态文明”为指导,深入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加快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步伐,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强化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努力提高水土保持行业管理能力和水平,为实现我省“山青、水绿、天蓝”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水土流失预防治理“划重点”

    2017年2月,省水利厅公布的《关于湖南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公告》显示,全省划定6个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5个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6个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分别为:湘东南罗霄山南部山地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湘东北罗霄山北部山地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湘西南天雷山-雪峰山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湘西北凤凰山-乌云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洞庭湖平原湿地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长株潭生态绿心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涉及45个县(市、区),重点预防面积16193.53平方公里,占区域国土面积的19.99%。
    5个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包括:湘水中上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资水中上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沅水中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澧水中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汨罗江-新墙河中上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涉及37个县(市、区),重点治理面积10686.63平方公里,占区域国土面积的13.97%。

    据悉,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涉及13个市75个县(市、区),预防治理总面积26880.16平方公里,占区域国土面积的17.06%,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12.69%。

    (湖南日报 2017年5月2日08版 王睿 左双苗 柳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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