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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委发布《淮河流域及山东半岛区域部批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公报(2016)》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按照《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规定,2017年4月7日,淮委发布了《淮河流域及山东半岛区域部批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公报(2016)》,向社会公告2016年淮河流域在建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及完建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以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定义务,保障流域生态安全。 
    2016年,淮委认真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全面履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联合流域内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采取现场检查、发函检查等方式对流域大型生产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其中:组织完成水利工程、铁路、机场、核电等24个项目现场检查,并及时印发了监督检查意见;发函检查27个项目。受水利部委托,组织开展了9个完建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淮委水土保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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