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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委部署淮河流域及山东半岛区域部批水土保持方案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跟踪检查,落实生产建设单位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近日,淮委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淮河流域及山东半岛区域水利部批准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淮河流域及山东半岛区域水利部批准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进行了全面部署。淮委将在对水利部批准水土保持方案未下发权限的73个项目开工建设情况全面复核的基础上,通过现场检查和书面发函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跟踪检查,确保部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其中,对上年度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尚未反馈整改落实书面意见的,将继续进行跟踪,必要时开展现场复查,并约谈生产建设单位负责人督促整改落实。
    《通知》要求,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批水土保持方案下放权限项目清单的通知》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好涉及淮河流域及山东半岛区域内部批水土保持方案下放权限分省清单内项目跟踪检查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管理有关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各省级水土保持工作机构要对辖区内水利部批准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情况进行全面复核,加强对淮河流域及山东半岛区域有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土保持工作机构的组织和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据水利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跟踪检查内容,认真开展现场检查。对下放权限分省清单内项目的监管情况,将纳入水利部对省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督查重点考核内容进行督查。
    《通知》强调,淮河流域及山东半岛区域各级水土保持工作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做到检查有计划、有重点、有跟踪。要严格规范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程序和行为,做到检查前明确通知、现场检查时规范记录、检查后及时印发意见,确保有序监管、有据监督、有迹可寻。要积极推广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现代手段,重点加强对可能存在水土流失灾害风险的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守住安全红线,严控人为水土流失。对现场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淮委水土保持处  曹斌挺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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