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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委完成了2016年珠江流域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公告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依法履行流域管理机构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切实做好珠江流域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水土保持法》、《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及相关规章制度,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按照2016年初制定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完成了水利部批复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17年2月16日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了公告(详见珠江委网站http://www.pearlwater.gov.cn/zjstbc/gzdt/zjwsbys2016.html)。
    本次公告以《水利部关于下放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权限的通知》(水保〔2016〕310号)确定的由珠江水利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建设项目为基础。据统计,纳入珠江委制定的2016年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有44个,没有列入检查计划的有21个项目。其中没有列入检查计划的分以下几类:一是项目未开工或停建的有6个;二是项目国家未立项,由省级主管部门分解实施的项目有2个;三是项目建成投入使用时间较长,但没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项目有6个;四是项目属于2016年新批复的有7个。
    珠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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