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获省政府批复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7年1月11日,广东省政府以粤府函〔2017〕8号文批复,原则同意《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要求《规划》实施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因地制宜、综合防治、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广东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通过《规划》的实施,广东省到2020年初步实现全面预防保护,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000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900万吨;到2030年,全面建立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治体系,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8万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2000万吨。
《批复》强调,各地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切实推进本区域水土保持工作。省水利厅牵头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广东省水利厅水保处供稿)
通过《规划》的实施,广东省到2020年初步实现全面预防保护,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000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900万吨;到2030年,全面建立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治体系,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8万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2000万吨。
《批复》强调,各地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切实推进本区域水土保持工作。省水利厅牵头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广东省水利厅水保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