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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岀台施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贵州省出台并施行《贵州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为规范贵州省全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贵州省水利厅于2016年7月启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制定程序。历经多次调研、1次在网站上向全省征求意见、1次书面征求意见、5次座谈会,最后形成了《贵州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2017年2月9日正式施行。
    《贵州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对提高全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贵州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保护青山绿水,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将会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贵州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吴燕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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