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完成2016年下半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长江委水土保持局组成6个督查组,对西藏、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6省(自治区、直辖市)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查看工程建设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听取了省级、县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关于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查阅了工程建设的档案资料,重点了解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中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2017年重点工程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查看了抽查县工程建设现场,及时与督查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和抽查项目县(区、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交换了意见,针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
本次督查随机抽查了6省(自治区、直辖市)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和新增财政资金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等3类重点工程21个项目县(区、市)。从本次抽查情况看,6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较好,工程开工较早,工程建设任务完成率和中央投资完成率较好,能够按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和新增财政资金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较低,工程开工时间较晚,工程建设任务完成率和中央投资完成率相对较低,需要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另外,各地的支付比例普遍不高,应在完善有关手续的前提下及时按进度支付工程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7年重点工程前期工作正在积极准备。
长委水土保持局 陈建
督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查看工程建设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听取了省级、县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关于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查阅了工程建设的档案资料,重点了解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中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2017年重点工程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查看了抽查县工程建设现场,及时与督查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和抽查项目县(区、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交换了意见,针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
本次督查随机抽查了6省(自治区、直辖市)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和新增财政资金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等3类重点工程21个项目县(区、市)。从本次抽查情况看,6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较好,工程开工较早,工程建设任务完成率和中央投资完成率较好,能够按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和新增财政资金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较低,工程开工时间较晚,工程建设任务完成率和中央投资完成率相对较低,需要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另外,各地的支付比例普遍不高,应在完善有关手续的前提下及时按进度支付工程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7年重点工程前期工作正在积极准备。
长委水土保持局 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