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召开水土保持补偿费标准修订座谈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切实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标准的修订工作,2016年11月22日,四川省水土保持局会同省发改委和财政厅在成都召开水土保持补偿费标准修订座谈会。来自交通、电网、矿山、地产、风电、光伏、建材等行业的12家企业代表和部分市、县水务、财政、发改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共计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修订工作进展情况,介绍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拟修订标准,各参会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对水土保持补偿费修订标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与会的财政、发改和水务部门就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了研讨。
本次水土保持补偿费拟修订标准与试行期标准相比:一般性建设项目按征占地面积每平方米2元的征收标准维持不变;石油天然气以外矿产资源开采期间的征收标准和取土挖沙采石的以及排放废弃土石渣的征收标准将大幅度降低。与会企业代表大部分表示赞同,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议。
有关市、县的代表就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讨。建议应进一步明确免征范围及界定标准,并简化征收程序,方便企业缴费。
省发改委和财政厅参会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四川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标准试行期两年即将到期,对与会代表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将进行认真研究,并加快工作进度,力争12月中旬完成水土保持补偿费修订工作,实现与试行期补偿费标准的无缝对接,确保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川省水土保持局供稿
会议通报了全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修订工作进展情况,介绍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拟修订标准,各参会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对水土保持补偿费修订标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与会的财政、发改和水务部门就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了研讨。
本次水土保持补偿费拟修订标准与试行期标准相比:一般性建设项目按征占地面积每平方米2元的征收标准维持不变;石油天然气以外矿产资源开采期间的征收标准和取土挖沙采石的以及排放废弃土石渣的征收标准将大幅度降低。与会企业代表大部分表示赞同,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议。
有关市、县的代表就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讨。建议应进一步明确免征范围及界定标准,并简化征收程序,方便企业缴费。
省发改委和财政厅参会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四川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标准试行期两年即将到期,对与会代表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将进行认真研究,并加快工作进度,力争12月中旬完成水土保持补偿费修订工作,实现与试行期补偿费标准的无缝对接,确保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川省水土保持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