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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辽委完成2016年下半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的通知》(办水保函〔2016〕417号)要求,松辽委组成督查组,自2016年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对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4省(自治区)及黑龙江省农垦总局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行了督查。
    本次工作重点对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中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2017年重点工程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共抽查了4省(自治区)及农垦总局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和新增财政资金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淤地坝加固工程等5类重点工程12个项目县(市、农场)。督查组分别听取了省级、县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有关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查阅了工程建设的档案资料,采用无人机和实地查看的方式,核查了项目措施实施情况,及时与督查省(自治区)和农垦总局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和抽查项目县(市、农场)人民政府交换了意见,针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同时督查组要求各省(自治区)和农垦总局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加快施工和资金支付进度,保证完成水利部下达的目标任务。
    从本次督查情况看,各省(自治区)水利厅和项目县政府部门对项目实施高度重视,积极督导和协调有关方面积极配合,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县市水利水保部门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把控工程质量,抢抓有效施工期,多措并举,最大限度加快工程进度,为确保工程建设任务和中央投资完成奠定了基础。
    松辽委水保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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