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局约谈铁路项目督促落实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11月2日,太湖局会同浙江省水利厅在杭州约谈新建九景衢铁路(浙江段)和新建衢州至宁德铁路(浙江段)建设单位,督促落实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
2016年5月,太湖局会同浙江省水利厅对该两个铁路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针对水土流失问题印发了监督检查意见。随后,建设单位落实了部分问题的整改,但是限期完成变更报批、补偿费缴纳等主要问题一直没有落实整改要求。为此,太湖局根据《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办法》要求,向建设单位行文进行约谈。
太湖局、浙江省水利厅及有关单位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和下阶段工作打算,就存在有关问题交换了意见,明确了两个铁路项目变更报批、补偿费缴纳、涉河审批等主要问题的整改完成最后期限,形成各方签字确认的行政约谈记录表。
太湖局水土保持处,浙江省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处、省河道管理总站、水资源管理与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有关负责人和代表,两个项目指挥长、副指挥长和监测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约谈。
太湖局水土保持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