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报:青海2030年前基本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10月10日,《青海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通过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复并印发,这是青海省以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土资源为主线,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在改善生态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规划》以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为基础,以省级水土保持区划为规划单元,以国家级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成果为重点治理区域,全面实施预防保护,重点加强江河源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环青海湖等区域的生态维护和风沙区的水土流失预防工作,充分发挥自然修复作用。同时,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综合治理,加强坡耕地、侵蚀沟等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
根据《规划》,2030年前将基本建成与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4530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1799.4万吨,重点防治地区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中国水利报 第3905期 2016年10月27日 1版 记者 谈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