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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西藏新闻网:“十二五”以来西藏累计治理水土流失1500平方公里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年来,西藏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地质灾害防治、小流域综合治理等一系列水土保持措施,水土流失率稳定下降,水土流失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稳步推进,“十二五”以来,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0平方公里,有效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西藏地域广阔,自然条件特殊,生态脆弱,水土流失防治难度大。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我区水土流失面积为42.2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三分之一。“十二五”以来,全区累计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038项,对475个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涉及交通、能源、电力等多个行业。水土保持监督整改率达到90%,完成80个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实施率、验收率明显提升。实施了小流域综合治理、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型小流域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
    另外,针对西藏水土流失现象的主要特点,全区各级水利部门不断加强治理力度,在法规政策制定方面,自治区颁布了《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发布了《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等,并以预防监督引领水土保持各项工作的开展。
    自治区水土保持局局长易云飞表示,目前来看,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决定了西藏没有严重的水污染和大气污染,西藏生态环境建设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大范围、大面积的脆弱地表覆盖层,其稳定的水土环境一旦破坏,将严重影响生态系统正常平衡,导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无法正常发挥,所以遏止土地沙化和土壤流失,保护稀少而珍贵的土壤资源,是西藏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最基础的内容,也是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最核心的工作和首要任务。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西藏将全面加强预防保护,大力开展生态修复,对生态脆弱和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生产建设活动进行严格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把好各类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动员全社会共同保护西藏的碧水蓝天,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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