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委完成2016年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现场检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6年4—9月,珠江委会同流域各省(自治区)水利(水务)厅,在相关市、县水利(水务)局的配合下,按照《2016年珠江流域(片)部批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圆满完成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海南等5省(自治区)25个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现场检查工作。
2016年,珠江委在去年对流域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以流域管理为主导,深化流域各省(自治区)联动检查工作机制,组织流域各省(自治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参与并分工负责,对流域部批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以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效率、质量和工作成效。检查方式分为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其中现场检查包括珠江委和各省(自治区)水利(水务)厅负责组织的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则通过发函要求生产建设单位按照监督检查的要求及内容组织开展自查,并提交书面报告。
从今年现场检查情况来看,各项目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意识逐步提高,在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监理监测工作开展、补偿费缴交等方面落实较好,部分项目实施的标准化建设水土保持防治成效很好。但也有部分项目存在“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滞后、水土保持防护效果不理想以及设计变更未履行报批手续等情况。针对检查发现问题,检查组在检查期间和正式发文时均明确提出了整改要求,要求建设单位高度重视并加强水土保持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此外,珠江委还结合贵州、广东两省的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开展了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调研工作。目前调研工作已初步完成,正在汇总分析调研数据,编写调研报告。
珠江委水土保持处
2016年,珠江委在去年对流域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以流域管理为主导,深化流域各省(自治区)联动检查工作机制,组织流域各省(自治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参与并分工负责,对流域部批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以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效率、质量和工作成效。检查方式分为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其中现场检查包括珠江委和各省(自治区)水利(水务)厅负责组织的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则通过发函要求生产建设单位按照监督检查的要求及内容组织开展自查,并提交书面报告。
从今年现场检查情况来看,各项目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意识逐步提高,在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监理监测工作开展、补偿费缴交等方面落实较好,部分项目实施的标准化建设水土保持防治成效很好。但也有部分项目存在“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滞后、水土保持防护效果不理想以及设计变更未履行报批手续等情况。针对检查发现问题,检查组在检查期间和正式发文时均明确提出了整改要求,要求建设单位高度重视并加强水土保持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此外,珠江委还结合贵州、广东两省的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开展了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调研工作。目前调研工作已初步完成,正在汇总分析调研数据,编写调研报告。
珠江委水土保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