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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对青海省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强化水土保持依法行政,2016年8月22—26日,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织青海省水土保持局及海西州、格尔木市等水土保持监督部门,对青海省在建的4个部批生产建设项目京藏高速茶卡至格尔木段工程、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段)、青海省巴音河蓄集峡水利枢纽工程、黄河大河家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检查组查看了工程建设现场,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及水保监测、监理单位关于项目建设期间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对现阶段水土保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质询。同时,对4个建设项目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意识,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搞好项目建设;二是尽量减少施工扰动、做好取弃土场的防护措施;三是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范、方案开展工作,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变更情况,应按规定完成变更手续;四是对已完工的京藏高速茶卡至格尔木段工程、黄河大河家水电站工程尽快完善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监测等资料,做好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作。五是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此次检查进一步强化了生产建设单位防治水土流失的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表示将高度重视工程水土保持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内容,加强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
    青海省水保局预防监督处 贺玉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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