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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对山西省境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督促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控制生产建设过程中的人为水土流失。按照黄委的安排部署和《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黄河流域(片)水利部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织山西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黄河水土保持绥德治理监督局,以及有关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于2016年8月1日~7日,对山西省境内的国投晋城能源有限公司里必矿井及选煤厂、山西沁水盆地煤层气郑庄区块9×108m3/a产建地面工程等8个部批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
    督查组实地查看了工程建设现场,查阅了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水土保持监测成果等相关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的汇报,按照《水利部流域机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要求,重点对各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水土保持措施重大变更审批,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取、弃土(渣)场选址及防护情况,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历次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工程建设中水土保持工作存在的弃渣场变更未履行变更手续、截排水设施不完善、植物措施滞后等问题,督查组提出了限期整改的相关要求,并出具了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就下一阶段如何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各有关单位的水土保持意识,将有力推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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