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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水利厅科学编制水土保持监测规划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期,吉林省水利厅本着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扎实推进《吉林省水土保持监测规划(2016—2030年)》编制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是立足现状,把握需求。吉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紧紧围绕全国水土保持总体安排和吉林省水保发展改革需求,在对全省自然、经济、社会等综合状况充分调研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省内外水土保持监测新变化、新问题,加强水土保持战略研究和监测需求系统谋划,力求破解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发展的重大矛盾和问题,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指导性。
    二是加强协调,凝聚智慧。按照全省水利规划“一盘棋”要求,通过召开规划编制工作会、座谈会、专家咨询会、规划编制推进会,充分征询各市(州)、各县(市)水利、水文局以及科研院所、高校等部门、单位意见,开门搞规划,充分研究与论证,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提高决策的民主化水平,增强可操作性。
    三是强化衔接,注重创新。密切关注国家规划重点和方向,加强上下左右的衔接沟通,统筹协调好与《吉林省水利现代化规划(2015-2030年)》、《吉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吉林省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吉林省重点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规划》、《吉林省松花江水源地保护规划》等各类规划衔接关系;注重规划理念与方法创新,认真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监测理念;注重规划目标和形式创新,按照目标设置连续性、科学性、差异性的要求,制定不同阶段的发展重点、目标任务和评价体系。
    目前,《吉林省水土保持监测规划(2016—2030年)》已根据吉林省水土流失特点和水土保持规划,构建了吉林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的整体框架体系,规划中明确了全省水土保持动态监测任务,并就加强水土保持监测数据库建设、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及监测能力建设,规范水土保持监测管理提出具体要求。规划将于近期出台。
    朱晓勇 李洪星 刘金宇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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