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对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水保项目进行核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办法》的规定和任务分工,黄委组成核查组,于2016年7月7日—15日,对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水保项目进行了国家级核查。
核查组严格按照《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办法》等有关要求开展核查工作。随机抽取了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新城区,包头市石拐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磴口县,乌海市海勃湾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等7个项目县(区),对各项工程措施进行了现场抽查。并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询问答疑、查阅资料等方式,从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全面了解了内蒙古自治区和7个项目县(区)2014年度项目实施情况。同时,核查组就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议等向省、市、县(区)水利水保部门进行了反馈。
黄委水保局 供稿
核查组严格按照《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办法》等有关要求开展核查工作。随机抽取了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新城区,包头市石拐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磴口县,乌海市海勃湾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等7个项目县(区),对各项工程措施进行了现场抽查。并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询问答疑、查阅资料等方式,从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全面了解了内蒙古自治区和7个项目县(区)2014年度项目实施情况。同时,核查组就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议等向省、市、县(区)水利水保部门进行了反馈。
黄委水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