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禹门口至潼关河段近期治理工程(陕西侧)水土保持设施通过水利部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6年7月5日至7日,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在陕西省渭南市主持开展了黄河禹门口至潼关河段近期治理工程(陕西侧)水土保持设施现场验收工作。参加会议的有陕西省水利厅、渭南市水务局、潼关县水务局、大荔县水务局、合阳县水务局,建设单位陕西黄河河务局,评估单位黄河上中游管理局西安规划设计研究院、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监理、监测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评估单位关于技术评估情况的汇报,以及方案编制、监理、监测单位的补充说明。大家一致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完成了水利部批复的防治任务;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黄河禹门口至潼关河段近期治理工程(陕西侧)位于黄河中游禹门口至潼关河段右岸,涉及渭南市潼关县、大荔县和合阳县等3个县,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控导工程和加高加固工程等)、防汛道路、取土场、施工生产生活区和施工道路等。工程于2013年10月开始建设,2015年8月完工。
黄委水保局 供稿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评估单位关于技术评估情况的汇报,以及方案编制、监理、监测单位的补充说明。大家一致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完成了水利部批复的防治任务;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黄河禹门口至潼关河段近期治理工程(陕西侧)位于黄河中游禹门口至潼关河段右岸,涉及渭南市潼关县、大荔县和合阳县等3个县,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控导工程和加高加固工程等)、防汛道路、取土场、施工生产生活区和施工道路等。工程于2013年10月开始建设,2015年8月完工。
黄委水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