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委完成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16年第一次督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6年6月20日至24日,珠江委杨德生副巡视员带队对贵州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行了督查。至此,珠江委已按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的通知》(办水保〔2016〕417号)要求和珠江委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方案,于2016年6月6日至24日全面完成了云南、贵州、广西、海南四省(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第一次督查工作。
督查期间,督查组严格按照本次督查工作的要求,主要对各省(区)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前期工作审批、投资计划安排、资金到位、项目实施情况以及2015年之前各类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开展了督查。
从督查情况看,各省(区)、各级水利水保部门总体上对项目实施较为重视,完善工作机制,提前谋划安排,全力推动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工程进展顺利。截至督查时,广西、贵州2省(区)推进速度较快,贵州省绝大部分项目县进度过半,其他省的工程建设也处在紧锣密鼓的施工前准备工作当中。
珠江委水保处供稿
督查期间,督查组严格按照本次督查工作的要求,主要对各省(区)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前期工作审批、投资计划安排、资金到位、项目实施情况以及2015年之前各类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开展了督查。
从督查情况看,各省(区)、各级水利水保部门总体上对项目实施较为重视,完善工作机制,提前谋划安排,全力推动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工程进展顺利。截至督查时,广西、贵州2省(区)推进速度较快,贵州省绝大部分项目县进度过半,其他省的工程建设也处在紧锣密鼓的施工前准备工作当中。
珠江委水保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