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委安排部署今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全面掌握各地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审批、资金、任务、责任落实情况,加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督管理,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的通知》(办水保[2016]417号)以及《关于开展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的补充通知》(水保生便字[2016]第16号)的要求,珠江委对此次督查工作高度重视,按照水利部的要求和委领导的指示,召开工作研讨会对督查工作做了部署安排,制定了本年度督查工作方案,报送水利部并发送各相关省区。
今年的第一次督查工作将于6月份进行。珠江委拟分4组,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以及现场抽查方式开展督查。目前珠江委已与备查各省区进行了工作情况对接,初步落实了督查工作安排。督查工作将于6月上旬开始,月底前完成全部督查工作并将督查成果上报水利部。
珠江委水保处